第24章(1 / 2)

第二十三章

(1)

1979年10月5日,《哥伦布市快报》有如下的报导:

高阶警官催促尽速迁移威廉.密里根──鲁罗勃报导

由於州立心理健康局高阶官员的调停,多重分裂人格的强暴犯威廉.密里根在周四火速迁移至州立利玛医院,那儿有最严密的安全设施。

据说迁移的命令直接来自俄亥俄州心理健康局与心理障碍组织哥伦布总部,他们在周三打了数通电话到雅典心理健康中心。威廉.密里根已在该单位接受治疗十个月。

消息来源指出,心理健康局局长提摩西.马瑞兹至少打过数通电话……

两位州议员──代表哥伦布市的司琴纳与雅典市的鲍尔则不断抱怨对强暴犯的惩罚太轻。

周四,司琴纳与鲍尔两位议员均赞赏将成廉.密里根转到利玛监狱的决定,但鲍尔加了一句:「为什么这项决定拖得如此久?」

司琴纳则说他将继续密切注意密里根这件案子的发展,直到他对社会没有任何威胁为止。

在比利转移后次日,兰开斯特民事法庭杰克森法官针对「葛雷西药房」抢案取消有罪抗辩的申请,做了如下的判决:

关於1975年3月27日威廉.密里根精神异常之举证责任,本庭判定由被告负责提出……在经过小心分析所有证据之后,本庭不认定1975年3月27日威廉.密里根为精神异常、无法协助自己辩护、无法理解起诉内容、无法进行有罪答辩之证据。因此,针对威廉.密里根提出因不当判决而要求取消有罪答辩之申诉,本庭予以驳回。

戈爱兰向俄亥俄第四巡回上诉法庭申请上诉,上诉理由是杰克森法官未适当考量佐证的重要资料──由四位着名的合格精神科医师与一位心理学家所提出的研究报告,而只采信布朗医师一人的证词。同时,他也向俄亥俄利玛市亚伦地方法院提出上诉,上诉理由是他的当事人在没有机会与律师讨论之下,未经适当作业程序而迳被移至比以往更受限制的场所。

*****

(2)

一星期后,亚伦地方法院审理威廉.密里根转回雅典市的申请,这是作家第一次看见比利被手铐铐住。那是《老师》,《老师》腼腆地笑着。

在房间里,《老师》与戈爱兰律师、作家谈到过去几周来在利玛医院所接受的治疗,临床主任林德纳医师诊断比利的病症为假性精神病质性精神分裂症,他开出的药方是Stelazine,此一药物与Thorazine属同类药物;服下此药之后,会使人格的分裂更加严重。

他们持续谈论,直到法警通知他们裁判会议即将开始为止。戈爱兰律师与比利要求作家与他们同坐,对面坐的是检察总长毕大卫与他的证人林德纳医师。削瘦的林医师有一张皱缩的脸庞,戴着一副金边眼镜,并且蓄着范大克式胡子。他望着对面的比利,脸上挂着一丝冷笑。

会议经过律师与仲裁官长时间的讨论,最后仲裁官作下决定──纯粹出於法律的规定,无须作证──由於琼斯法官判定适合治疗的地点是利玛医院,而且由於在十一月底之前,威廉.密里根有权在九十天内的审查期间提出证据,而公听会也将择期另议;因此,在六周内,不论威廉.密里根是否仍然心智不健全,或是仍然安置在利玛医院内,法院将不会做出任何决定。

《老师》在庭中发言:「我知道在重新开始治疗前,我必须等待,而且在过去两年当中我的医师们曾经告诉过我:「你必须向那些愿意帮助你的人要求协助,必须完全信任你的医师、精神科医师以及治疗小组。」我只是希望法院能尽快协助我,适当地恢复我的治疗作业。」

「密里根先生,」仲裁官说道:「对於你的发言,我有一些意见。我想你提出了一项不正确的事实,你认为在州立利玛医院无法接受治疗。」

「这个嘛,」比利说,眼睛直视林德纳医师,「你必须要求得到治疗,而且在接受之前要求别人的帮助;因此必须信任那个人。我不认识这些医师,而且我也不信任他们对我说的话。那些医师曾说过,他们不相信我得的病症,因此如果要我再回去那个不会治疗我的地方,这会让我害怕的不得了。我想我的确需要接受治疗,而且是正确的治疗。但我在利玛的医师已经清楚地说明,他们并不相信多重人格这回事。」

「那是医学上的问题,」仲裁官说:「今天我们不准备讨论这项议题。尽管如此,你的意见可以在公听会上提出,到时候会慎重考虑利玛医院是不是合适的地方。」

公听会后,作家与戈爱兰前往利玛医院探望比利。他们穿过金属侦测器,皮箱也同样经过彻底搜查,通过两重铁条门,然后在一名人员的护送下进入会客室。没多久,一位守卫带比利进来。他仍然是《老师》。在两个小时的探望中,他告诉作家有关在雅典医院引起调查的强暴案件经过,同时也描述搬来利玛医院的过程。

「有天晚上,两个女孩坐在大厅里,她们谈着为何没有工作、没有钱,我为她们感到难过。我想我真的是太天真了,因此告诉她们,如果愿意为我散发贴纸的话,我会付她们薪水。她们发出去一半贴纸时,我就付给她们报酬。」

「四天后的下午,她们不见了,她们想把赚来的钱花光,所以就到酒店买了瓶兰姆酒。」

「我被限制在病房中不得外出,只有在护理人员的伴随之下或是别的病患被允许出外散步时,才可能在医师的同意下外出。后来,霍斯顿与我一同外出,凯莎琳记下我们外出的时间。她说我们不能待在外面超过八分钟或九分钟。我们只是在病房外逛着。在外面时,我觉得很不安,当时我的人格正在分裂。」

「是谁出来的?」作家问。

「是丹尼,那时霍斯顿很关心我──他不知道我是如何组成的,他不知道我的问题是什么。当我们散步的时候,听见女孩们在那儿叫霍斯顿,她们也叫我「比利」。她们站起来走近我们,我发现她们已醉得很厉害。我想其中一瓶是百事可乐,里面换成酒了。我们闻到她们全身都是酒味。」

《老师》说,其中一位女孩知道他是丹尼,而不是比利。她们靠向霍斯顿说:「让那个无聊的人回去吧!你加入我们。」

霍斯顿告诉她们这是不可以的,但就在他们脱身之前,一位女孩吐了霍斯顿一身,部份则溅上丹尼的裤子。

丹尼往后跳了一步,只觉十分恶心,同时用手遮住脸部。霍斯顿大声咀咒她们,然后跟丹尼调头走回病房,女孩们则在后面嘻笑怒骂跟着走了段路。后来,她们朝砖石路走向墓地去了。

《老师》说,事情经过就是这样,他不太确定霍斯顿的事,但他绝没动她们。

在利玛医院的八天好像地狱一般,他说:「我要把这儿发生的事写下来,我会寄给你。」

探访结束时,《老师》走过金属侦侧器,这是为了检查来访者是否留下违禁品或其他物品而设的。他转身挥手告别,「十一月底见,就是下次的公听会,但在这段期间里我会写信给你。」

作家试着要与林德纳医师谈谈,但电话那头的反应却充满了敌意。「我相信就治疗层面而言,媒体的公开是不适宜的。」

「我们并不像他们那样大肆渲染公开。」作家说。

「我不想再谈了。」林德纳说完后将电话挂断。在十一月公听会之前,作家有机会加入参观利玛医院设施的团体视察,虽然申请之初得到核准,但就在参观日期的前一天,他接到了一通电话,告诉他说林德纳医师以及安全部主管何巴达取消了他的申请,而且安全部门说他们被告知作家将永远禁止进入利玛医院。

作家询问原因时,检察总长毕大卫说,医院主管们怀疑作家为威廉.密里根携带毒品,后来这项理由又更改为「对於治疗不利」。

*****

(3)

11月30日的天气很寒冷,大地披上初雪。利玛市的亚伦地方法院是一幢古老的建筑。虽然第三法庭大到可以容纳五十人,但大多数的椅子是空的。这次的公听会不对大众与媒体开放,因此电视台记者就在法庭外守候。

《老师》戴着手铐坐在两位律师的中间。除了律师之外,只有桃乐丝、戴摩与作家被允许出席作为公听会的旁观员。同时出席的还有富兰克林郡的欧杰士助理检察官、来自俄亥俄州假释局的代表詹威廉,以及哥伦布市西南心理复健中心的律师韩安先生。

金大卫法官有张修饰得干净俐落的脸,是位相貌堂堂、五官分明的年轻人。他审阅1978年12月4日公听会的记录:当时比利是以精神异常的理由获判无罪,另外还有其他多次公听会的记录直到现在,时间前后约有一年之久。

毕大卫检察总长请求隔离证人,结果获得核准。汤普森律师申请由於迁移至利玛医院作业上的瑕疵,因此要求将当事人迁回雅典医院。这项请求遭到驳回。

上述申请案审理完毕之后,公听会正式开始。

第一位州政府的证人是六十五岁的麦弗德精神科医师,矮胖的身材穿着宽大的毛衣及裤子。他摇摇摆摆从毕大卫身旁走到证人席上(他同时也是州政府专门技术顾问)。麦弗德医师作证说,他曾见过威廉.密里根两次,第一次时间很短,是在1979年10月24日,当时病人已转至利玛医院由他负责照料;第二次是10月30日,当时是为了审查他的治疗计划。同时,今天早晨在公听会之前,他被允许观察威廉.密里根半个小时,以确认一个月来是否有任何改变。根据医院记录,麦弗德医师说他曾判断威廉.密里根的病症是人格障碍,也就是说他具有反社会倾向,而且是由於精神性神经症式的焦躁所带来的沮丧与分裂的特性让他痛苦不堪。

毕大卫有张娃娃脸和一头卷发,他开口问他的证人:「今天他与一个月前是否完全相同?」

「是的,」麦弗德说道:「他只是精神有病而已。」

「他的症状是什么?」

「他的行为让人无法接受,」麦弗德说,眼睛盯着比利,「他是个罪犯,被控强暴与抢劫的罪名,他对社会不满,处罚对他们而言并不能起什么作用。」麦弗德还说,他也曾考虑多重人格的病症,但是在比利身上,他并未发现任何征兆。因此,在回答毕大卫的问题时,他认为比利有高度自杀的倾向,而且是个危险人物。

「这病人没有进展,」麦弗德说:「他傲慢而且不合作,相当自我。」当毕大卫问他如何治疗该病患时,麦弗德的回答是:「技巧性的忽视。」

麦医师说他曾开了五毫克的Stelazine处方,并无任何不良影响,但也未见任何良性效果,因此他停止使用抗精神药物。他告诉庭上,依据他个人的意见,比利需要的是最大安全的防护设施,而利玛医院则是俄亥俄州最好的地方。

在汤普森以及戈爱兰的交叉询问之下,麦医师说他拒绝做出多重人格判断的原因是,他未曾见到相关的症状。他自己本人并未接受第二版《精神障碍的诊断与统计手册》(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中对於多重人格所下的定义。麦医师说道:「我拒绝考虑他是多重人格分裂的病状,就好像我说他没有梅毒一样,因为在他的血液检验报告中,它并不存在。」

「你见到了什么样的征兆?」汤普森问。

「生气、恐惧。凡事若不依当事人所想的进行时,他就会发怒,他的行为非常冲动。」

汤普森皱着眉头,「你的意思是说,当一个人生气或情绪陷入低潮时,就是精神上有病罗?」

「是的。」

「每个人不都会有生气和情绪陷入低潮的时候吗?」

麦弗德张望法庭四周,耸耸肩说:「每个人在精神上都有病。」

汤普森盯着证人,然后在笔记本上写了一些字。「比利是否相信你?」

「不相信。」

「如果由他相信的人来为他治疗的话,他的进展是否会比较好?」

「是的。」

「庭上,我对这位证人已经没有其他问题了。」

公听会进行到中场休息之前,戈爱兰提出三天前由郭医师所提出的证言。戈爱兰希望在他传唤其他证人──乔哈丁、柯丝薇医师以及谭如茜之前,能将郭大卫医师的证言列入记录。

在证言当中,汤普森律师询问郭大卫医师有关多重人格者最好的治疗方法。他问:「医师,你能否告诉我,对於一位被判断是多重人格的病人,最有效的治疗方法是什么?」

郭医生依记事本念出来,包括他在11月19日写给戈兰爱律师的信,非常详尽的提出回答:

对於任何一位多重人格病患的治疗,主治医师必须是心理健康方面的专家,而且最好是能符合下述各项条件的精神科医生:

第一:他(或她)必须接受病患有此病症的事实,绝不可由不相信的人来负责。

第二:如果精神科医师本人并无经验,但只要愿意的话,可以在另一位有经验的医师襄助下治疗病患。

第三:他必须有催眠技巧,作为治疗方法的一种辅助,虽然不是必要的,但最好能够具备。

第四:他必须读过许多有关此项病症主题的文献书籍,同时还必须不断进修。

第五:他必须要有几乎无休止的耐心、忍耐以及执着,治疗此类病患需花很长的时间、耗费体力而且困难度极高。

目前有经验的医师在处理被认为是多重人格病患时,他们采取的治疗方法有下列几项原则:

第一:必须找出并认定所有的人格。

第二:必须确认这些人格存在的原由。

第三:接下来,医师要对所有人格予以治疗,期望能加以改变。

第四:医师必须专注在那些被找到的正面人格上,并加以辨认,然后在其他变化人格中试着找到某种妥协性,尤其针对可能会对自己或他人造成威胁的人格,就显得非常重要。

第五:病患自己必须完全知道问题的性质及范围,必须透过治疗得到帮助,俾能产生正面的解决。换言之,病患必须知道治疗的程序,而不再只是被动的接受医疗。

第六:必须避免采用抗精神药物,因为我们知道,这种药物会对患者人格产生人格分裂,再加上副作用对治疗也有不利的影响。

以上只是多重人格治疗上的部份问题,并非是所有治疗过程的完整描述。

证言更继续深入探讨类似的相关基准。

当毕大卫在进行交叉质询时,他暗示这是否就是治疗多重人格的最理想条件,郭医师则尖锐地回答:「先生,你这么问是不对的,我从未说过这些基本条件是最理想的;我甚至会说,那些只是最低要求。或许这对第一次治疗多重人格病患的医师而言,这就是全部。否则最好就让病患独处,要不就是不要随便治疗他。」

吃过中饭后,当比利再被带回法庭时,他已换了一件衬衫。作家怀疑《老师》已经消失了。

戈爱兰和汤普森要求传唤乔哈丁医师到证人席上。在他简短介绍自己参与比利的案件之后,他向庭上表示,他仍认为雅典医师是最适合比利治疗的场所。

「乔医师,」在交叉询问时,毕大卫问道:「多重人格的案例是否很罕见?」

「是的。」

「我们每个人内心该不会也都有其他人格的存在吧?」

「两者不同之处在於记忆丧失。」乔哈丁说道。

「要如何证明记忆丧失?可能做假吗?」

「我们一直都非常小心,」乔哈丁说:「我们不断调查,而且是用持疑的态度去看待,他的确有记忆丧失的现象,并未做假。」

「乔医生,」此时由戈爱兰质问,「你是否曾以病历和其他医院的记录作为诊疗的依据?」

「是的,任何能找到的资料我都会参考使用。」

「你是否认为一位精神科医师必须使用过去的记录以及其他医师的意见作为治疗的根据?」

「我认为那绝对是很重要的事。」

当乔哈丁看见戈爱兰律师出示郭医师所写关於治疗多重人格病患的医师应具备的资格时,他告诉庭上,他认为那是一份完美的意见,而且同意那是最起码的基本条件。